德阳企业商标变更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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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企业商标变更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德阳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7 08:56:18

如果你希望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商品并希望建立起一定的品牌策略,有计划地注册和使用注册商标是必需的。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注册几件商标,大家一般会想到,我们一家企业只需要申请一个商标就可以了,为什么要确定需要注册几个商标呢?但是,很多情况下,对于企业而言的一件德阳商标注册可能意味着几个不同的商标。最常见的例子是图形(“logo”)和企业名称(也称字号)构成的商标,或者由字号和广告语构成的商标。在这些例子中,字号、logo、广告语均可以成为一个单独的商标。当然,字号、logo、广告语这三个商标元素的组合至少可以有7个商标。

其次,需要考虑商标注册的目的是什么?在商品上使用非注册商标也是完全可以的,他们即使注册了商标,商标的在先使用人仍然可以在原有规模上继续使用商标。但是,如果你希望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商品并希望建立起一定的品牌策略,有计划地注册和使用注册商标是必需的。

此外,如果预算充足并且希望逐步建立起一个好的品牌定位,建议申请以下几个商标:(1)字号;(2)logo+字号;(3)字号+logo+广告语。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说,在同一类别上应该申请前面所述的7件商标,即字号、logo、广告语、logo+字号、logo+广告语、字号+广告语、字号+logo+广告语。这样做的原因基于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很多人会认为只应该申请最后一个商标,即将三个元素都组合在一起。但是这样做的缺陷是比较明显的,例如,如果其他企业仅将logo使用为商标并且logo在整个组合中识别程度不高,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注册和使用仅有logo的商标便是正当的,如果你可以容忍这种情况的发生,那便仅须申请一件商标即可。

再次,要考虑是否需要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多个联合商标。联合商标是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最后,需要考虑在哪些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具体内容大家可以查看我们的上一篇文章介绍“商标注册时如何有效的选择分类?”。

注册商标的时候我们心里总是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讲德阳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好?还是注册在公司名下好呢?首先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商标的价值不会由于在个人名义和公司名义下而受到影响,其价值都是一样的。当然,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和公司名下也是有一定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区别一:提交资料注册在公司名义下,申请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而注册在个人名下则只需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即可。

区别二:商标变更注册在公司名义下,如果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变更的话,我们的商标也是需要变更的,并且商标变更是必须要做的,否则到导致商标撤销。而注册在个人名下大家都知道身份证是一生不变的,所以我们不必担心商标变更的事情。

区别三:商标继承大家要知道商标是可以继承的,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若干年后可以把商标继承给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而商标注册在公司名下,公司如果注销的话,必须要把商标转让出来,只有商标转让出来后,其他人或组织才可以继承。

区别四:商标所属权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该商标就属于个人财产,商标注册在公司名下,则该商标属于公司财产。个人拥有商标,公司要使用,需要被许可。对于公司来说,商标注册人极有可能许可给他人使用,与自己共同使用,形成竞争。如果公司拥有商标,就不需要被许可。

注册公司小编告诉你上述内容就是商标注册在个人名下和公司名下的区别,其实个人建议是:如果你有公司,建议将商标注册在公司名下,对于您公司客户的来讲,商标在公司名下更具信任感。

对于实际混淆的定位需要关注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状态,亦即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市场中实际发生的混淆是否预示着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存在。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究竟起到何种作用,不能依靠直觉进行想当然的判断,而必须结合实际案件,对实际混淆证据予以客观对待。

对于实际混淆的定位需要关注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状态,亦即从消费者的角度去考虑市场中实际发生的混淆是否预示着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存在。消费者是理解商标法的关键。商标法中的重要范畴如显著性、混淆、淡化等,都与消费者对商标的心理认知有关。从商标的生成和商标的显著性来看,只有消费者将某一符号视为标示特定商品来源的标志时,商标才开始存在,这一符号才开始具有真正的显著性;从德阳商标注册的混淆来看,只有消费者对两个相似的商标标示的商品的来源发生误认时,商标的混淆才发生。

原告如果在诉讼中提出了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姑且不论该实际混淆证据的数量和消费者混淆的程度,只要法院核实了原告实际混淆证据的真实性,亦即消费者的实际混淆证据具备了证据的基本要求,这实际上就表明,市场中确实有消费者因为被告的行为而发生了认知上的错误,则消费者混淆可能性就有可能是存在的。正是基于这一点,很多法院在诉讼中才对实际混淆证据青睐有加,甚至有法院会认为就算是少量的个别的实际混淆的证据也足以说明消费者极有可能发生混淆。

可见,实际混淆证据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消费者认知的状态。

目前,有很多事件表明,一些企业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进行“品牌推广”。等到品牌推广的那一天,才发现自己使用的品牌侵权。要么花巨资回购品牌商标并赔偿高额侵权费,要么支付侵权费,改变品牌推广方式,白白为他人结婚。因此,为了让自己的品牌有灵魂,很多企业开始选择德阳商标注册,甚至为了在短时间内为自己的品牌装上灵魂。他们放弃了长期的商标申请方式,选择了方便的商标转让方式,为自己的品牌迅速安装了灵魂。立即拥有商标权,立即购买并投入使用,抓住商机。

由于商标注册等待时间较长(1-2年),存在注册不成功的风险,即使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也可能在公告期内遭到他人的反对。如果出现大量广告,最终商标注册不成功,损失也很大。而购买商标可以安全地投入到宣传中,侵权行为可以立即得到保护。企业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初审驳回、复审驳回、商标异议等困难情况。此时,购买申请商标成为申请落空后的无奈选择。

在实践中,商标出卖人在购买前知道买受人的申请失败时,通常会出现以起价为理由的情况。但一旦经过上述工作,仍未能获得商标,企业将面临一个灾难性的后果:重塑品牌。失去“王老吉”商标使用权后,以往的品牌建设成果全部化为乌有。2012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市场活动(包括诉讼,这也是一种市场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投入。幸运的是,通过各种广告语言设计和诉讼事件,品牌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王老吉”之前的部分品牌价值。

考虑到注册成功的风险和注册时间的风险,建议如果企业目前的品牌影响力不大或品牌需要重塑,经营者直接购买商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企业不需要花一年多的时间来申请和等待授权,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企业不需要担心商标注册被拒的风险,可以直接进行宣传,更有利于把握市场机遇。特别是通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等手段赢回授权商标。由于它通过了多次检验,通常比直接注册的商标具有更稳定的法律效力和更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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